「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
發佈日期 :
2022-06-22
資訊群組 :
註冊組長
公告分類 :
政令宣導,【教務處公告】
主旨:「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1年6月16日以臺教高(五)字第1110055851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06月16日臺教高(五)字第1110055851D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洪至良先生(電話:02-77365902)。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06月16日臺教高(五)字第1110055851D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洪至良先生(電話:02-77365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