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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

發佈日期 : 2022-06-22 資訊群組 : 註冊組長 公告分類 : 政令宣導,【教務處公告】
主旨:「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1年6月16日以臺教高(五)字第1110055851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06月16日臺教高(五)字第1110055851D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洪至良先生(電話:02-77365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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