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 :
2024-09-27
資訊群組 :
護理師
公告分類 :
【防疫公告】
說明: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衛生局1 1 3 年9 月1 0 日新縣衛疾字第1 1 3 3 3 0 0 9 8 7 號函辦理。
二、為降低流感及COVID-19重症發生風險,疾病管制署經參依美國CDC針對流感與COVID-19疫苗同時接種之安全性,已規劃本(113)年10月1日起流感與COVID-19疫苗同步分兩
階段開打。今年公費接種對象如下:
(一)65歲以上成人。(民國48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二)55至64歲原住民。
( 三)安養長照機構及長期服務機構對象(含直接照顧人員)。
(四)孕婦及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
(五)19-64歲高風險慢性病患(如附件2)及BMI≥30。
(六)罕見疾病及重大傷病患者。
(七)滿6個月以上至國小入學前嬰幼兒。
(八)國小、國中、高中/職或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含進修部學生,但不含補校)。
(九)醫事及衛生單位之防疫相關人員(含法醫師證書/專科法醫師證書之法醫師)。
(十)禽畜養殖業工作人員及動物防疫人員。
(十一)幼兒園托育人員、托育機構專業人員及居家托育人員(保母)。
三、另50歲-64歲(63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無高風險慢性病之成人自113年11月1日開始接種流感疫苗。
四、醫事人員請於開打後儘速攜帶醫事執業執照及健保卡至衛生所或合約院所接種流感疫苗至疫苗用罄(第1線醫護人員建議在本年10月31日前接種,因在流感病毒流行期前接
種,可產生保護以降低流感病毒侵襲及疾病擴散機率)。
另本年診所非醫事人員行政人員以「勞健保投保資料顯示診所為其投保單位之工作人員」認定。
五、上開公費對象接種前除攜帶健保卡外需檢附身分證件(如附件4接種須知)。
六、流感疫苗可以和COVID-19新病毒株(JN.1)疫苗或其他疫苗同時接種在身體不同部位或間隔任何時間接種。接種前應充分告知,不同疫苗接種後可能產生的不良反應症狀及可能發生與持續的時間,以及接種後應注意事項。
七、旨揭疫苗合約院所相關資料,請於113年10月1日以後自行至該局網站下載(新竹縣政府衛生局網站首頁/業務專區/疾病管制業務/預防接種,http://www.hcshb.gov.tw查詢)或至轄區衛生所洽詢接種季節流感疫苗/ C O V I D -19JN.1疫苗事宜。
八、檢附各衛生所流感疫苗接種時程及海報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