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 :
2025-09-18
資訊群組 :
護理師
公告分類 :
【健康中心公告】
來文說明: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衛生局114年9月11日新縣衛疾字第1143301154號函辦理。
二、衛生福利部疾管署已規劃本年10月1日起流感與COVID-19疫苗同步分兩階段開打,今年公費流感接種對象分為12類:
(一)第一階段自本年10月1日起(11類):
1、65歲以上成人(4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
2、55-64歲原住民。
3、安養、長期照顧(服務)等機構之受照顧者及其所屬工作人員。
4、孕婦及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
5、高風險慢性病患(如附件1)及高BMI≧30。
6、罕見疾病及重大傷病患者。
7、滿6個月以上至國小入學前嬰幼兒。
8、國小、國中、高中/職或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含進修部學生,但不含補校)(以校園集中接種為主)
9、醫事及衛生單位之防疫相關人員(含法醫師)。
10、禽畜養殖業工作人員及動物防疫人員。
11、幼兒園托育人員、托育機構專業人員(含社區公共托育家園)及居家保母。
(二)第二階段自本年11月1日起:50-64歲無高風險成人。
三、接種疫苗是預防流感及COVID-19最有效的方法,可同時接種在身體不同部位或間隔任何時間接種,請儘速接種疫苗保護自己及身邊家人。上開新冠疫苗公費對象凡曾接種JN.1 COVID-19 疫苗者且間隔12週(84天)以上,即可接種114年秋冬之1劑COVID-19(LP.8.1)。
四、在流感病毒流行期前接種,可產生保護以降低流感病毒侵襲及疾病擴散機率,爰此上開公費對象如是造冊對象(禽畜養殖業工作人員及動物防疫人員、各消防隊實際執行救護車緊急救護人員等)請於114年10月1日開打後儘速攜帶健保卡或相關證明文件至衛生所接種流感疫苗(至疫苗用罄為止);其餘公費對象於114年10月1日起可至合約院所接種(至疫苗用罄為止),請至新竹縣衛生局網站首頁/業務專區/疾病管制業務/預防接種(http://www.hcshb.gov.tw),下載合約院所或至轄區衛生所洽詢接種季節流感疫苗/新冠疫苗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