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 :
2026-03-06
資訊群組 :
註冊組長
公告分類 :
【所有消息】,【獎助學金公告】
【申請資格】
1.家境清寒,經師長認定者。
2.當學年度第一學期成績單總平均六十分以上。
3.日常生活表現成績甲等以上,且當學期未在學校獲得其他獎學金者。
(備註:優等 90 分以上、甲等 80 分以上未達 90 分、乙等 70 分以上未達 80 分、丙等 60 分以上未達 70 分)
【申請所需文件】
1.填妥之申請書乙份(如附件表格) 。
2.成績單影本乙份。
3.清寒證明書(或經師長認定推薦者)。申請所需文件
【金額】
國小組:每名新台幣 3,000 元整。
【名額】
三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