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年度第1梯次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學校培訓具特殊專長需要協助學生計畫

發佈日期 : 2026-08-31 資訊群組 : 訓育組長 公告分類 : 【學務處公告】
一、補助期程:全年度執行之案件,執行期程為116年1月1日至11月30日者,應於115年9月1日至9月30日前提出申請

二、培訓具特殊專長需要協助學生之對象:
1、低收入戶家庭。
2、中低收入戶家庭。
3、特殊境遇家庭、遭遇困境家庭或清寒家庭學生。

三、申請項目與限制:
1、每校所提體育類、音樂類、藝術類、舞蹈類之具特殊專長需要協助學生培訓計畫,應遵照該要點第6點第1款規定:「每申請案,以部分補助為原則;特殊專長比賽,依各類比賽項目,每校各類比賽團隊每年以申請一案為限;個人特殊專長培訓,每一需要協助學生,每年以申請一案為限。」,團隊需要協助學生人數比率愈高者將優先補助,又個人特殊專長培訓計畫每案提報之培訓學生應為1名,若含2名以上請分別提報計畫。

四、如有符合資格,請聯絡學校導師與訓育組協助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