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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修正家庭暴力防 治法部分條文一案】

發佈日期 : 2024-01-03 資訊群組 : 輔導組長 公告分類 : 政令宣導
說明: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112年12月15日府社保字第1123833567號函辦理。
二、依據衛生福利部112年12月12日衛部護字第1120151844號函辦理。
三、依據總統府秘書長112年12月6日華總一義字第11200105770號函辦理。
四、查「家庭暴力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刊載於總統府公報第7693號(詳見總統府網站https://www.president.gov.tw公報系統)。本次修正係增訂第50條之2、第58條之2及第61條之2條文;並修正第3條、第4條、第6條、第14條至第16條、第32條、第50條、第50條之1、第54條、第59條、第60條、第61條、第61條之1、第62條、第63條之1、第64條及第66條條文,自公布日施行,並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3條規定,自公布之日起算第三日起發生效力,爰請就涉及權責之法規命令或相關配套措施規劃辦理相關法制作業。
五、檢附總統令(家庭暴力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案)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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