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長盃】三對三鬥牛賽
發佈日期 :
2025-12-29
資訊群組 :
體育組長
公告分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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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興國民小學114學年度
【會長盃】三對三籃球鬥牛賽實施計劃
一、 主 旨:配合教育部「SH150方案」及「國中小學生普及化運動計畫」,達成「國小學生畢業前每人至少學會一項運動技能」之目標推廣校園籃球運動,養成學生終生運動習慣,提升健康體適能。
二、 主辦單位:中興國小家長會
三、 承辦單位:學務處、教務處
四、 協辦單位:總務處
五、 參加對象:本校五、六年級學生
六、 參賽組別: 五年級男生組、五年級女生組
六年級男生組、六年級女生組
1. 每班每組(男、女生組)以班級為單位,每班每組可報名2隊,每隊3人,可增加一 位為替補球員。
2. 組隊成員需同班,女生可替代男生上場,男生不得替代女生上場。
3. 參賽選手不得跨組、隊重複上場。
4. 各班請依報名表格式填報參賽球員名單。
5. 報名表:如附件一
6.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5年01月09日(五)放學前請將報名 表送到體育組。
七、 比賽獎勵:男、女各組取前三名頒發獎品。
冠軍隊伍可向教師組或家長會組挑戰,挑戰成功可獲得神 秘禮物。
八、 比賽日期:115年01月16日(五)至01月19日(一)
九、 比賽地點:本校籃球場
十、 抽 籤:比賽名單及賽程由體育組抽籤編排。
十一、比賽規則:如附件二
<附件一>報名表於12/30發放至五、六年級各班
<附件二>
中興國民小學114學年度三對三籃球鬥牛賽比賽規則
1.每隊限四人報名參加,其中一人為隊長,比賽中球員可替補,不足二人時則宣判沒收比賽,由對隊獲勝。
2.每場比賽為十分鐘,一球一分,若得分先達到八分者即為獲勝。
3.得分判定情況如下:罰球中籃算一分/投球中籃算一分/沒有三分球。
4.比賽時每隊可暫停一次,另若因球員有明顯受傷情況下,經由裁判認定後
暫停處理,其暫停時間皆為一分鐘。
5.進攻方投籃得分後直接交換球權,不需洗球,由防守方直接運球或傳球到
三分線外開始進攻,防守方控球到三分線外前不得抄球防守。
6.投籃動作犯規或團隊犯規次數累積七次以上時,由對隊進行一次罰球,每
進一球算得一分。
7.罰球時,罰球不進,進攻隊球員搶到籃板球可直接投籃,防守隊球員搶到籃板球須回到三分線外始得進攻(雙腳踩線)。
8.所有發球(不得超過五秒)均須由進攻方先雙足站於三分線後開始比賽。
發球時,可直接運球或直接投籃,發球員球未離手前防守方均不得超出三分
線防守。
9.抄截獲球、投籃不進而由防守球員搶得籃板時,均須重回三分線外方可進
攻(雙腳踩線),未回三分線外而攻籃者,喪失控球權。
10.進攻方禁區三秒鐘違例。
11.比賽時間由裁判或場邊紀錄員以計時器計時,除暫停時間、最後一分鐘、
球員受傷或裁決抗議等均須停錶外,其餘比賽時間一律不得停錶。
12.比賽時間終了時,若得分相同,則兩隊各推派三名球員各罰一球,以定勝
負,若仍同分,兩隊各派不同代表一員交互罰球(三名球員輪流,不得同一
人連續罰球),以定勝負。
13.賽制:預賽採循環賽制,決賽採淘汰賽制。
14.比賽時若有隊伍棄權,該場成績以8:0計算,但棄權隊伍之其他參賽成
績一律保留。
15.所有規則及指引均由裁判執行,所有不禮貌、不君子等缺乏運動精神及行
為,均可被判取消其參賽資格。
16.換人須通知裁判,由裁判適時處置換人。
17. 比賽開始時球隊逾時三分鐘後並經廣播二次未到場或不足三人時,應判
棄權。
18.除以上所規定外,其餘均按國際籃協最新國際籃球規則執行之。
【會長盃】三對三籃球鬥牛賽實施計劃
一、 主 旨:配合教育部「SH150方案」及「國中小學生普及化運動計畫」,達成「國小學生畢業前每人至少學會一項運動技能」之目標推廣校園籃球運動,養成學生終生運動習慣,提升健康體適能。
二、 主辦單位:中興國小家長會
三、 承辦單位:學務處、教務處
四、 協辦單位:總務處
五、 參加對象:本校五、六年級學生
六、 參賽組別: 五年級男生組、五年級女生組
六年級男生組、六年級女生組
1. 每班每組(男、女生組)以班級為單位,每班每組可報名2隊,每隊3人,可增加一 位為替補球員。
2. 組隊成員需同班,女生可替代男生上場,男生不得替代女生上場。
3. 參賽選手不得跨組、隊重複上場。
4. 各班請依報名表格式填報參賽球員名單。
5. 報名表:如附件一
6.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5年01月09日(五)放學前請將報名 表送到體育組。
七、 比賽獎勵:男、女各組取前三名頒發獎品。
冠軍隊伍可向教師組或家長會組挑戰,挑戰成功可獲得神 秘禮物。
八、 比賽日期:115年01月16日(五)至01月19日(一)
九、 比賽地點:本校籃球場
十、 抽 籤:比賽名單及賽程由體育組抽籤編排。
十一、比賽規則:如附件二
<附件一>報名表於12/30發放至五、六年級各班
<附件二>
中興國民小學114學年度三對三籃球鬥牛賽比賽規則
1.每隊限四人報名參加,其中一人為隊長,比賽中球員可替補,不足二人時則宣判沒收比賽,由對隊獲勝。
2.每場比賽為十分鐘,一球一分,若得分先達到八分者即為獲勝。
3.得分判定情況如下:罰球中籃算一分/投球中籃算一分/沒有三分球。
4.比賽時每隊可暫停一次,另若因球員有明顯受傷情況下,經由裁判認定後
暫停處理,其暫停時間皆為一分鐘。
5.進攻方投籃得分後直接交換球權,不需洗球,由防守方直接運球或傳球到
三分線外開始進攻,防守方控球到三分線外前不得抄球防守。
6.投籃動作犯規或團隊犯規次數累積七次以上時,由對隊進行一次罰球,每
進一球算得一分。
7.罰球時,罰球不進,進攻隊球員搶到籃板球可直接投籃,防守隊球員搶到籃板球須回到三分線外始得進攻(雙腳踩線)。
8.所有發球(不得超過五秒)均須由進攻方先雙足站於三分線後開始比賽。
發球時,可直接運球或直接投籃,發球員球未離手前防守方均不得超出三分
線防守。
9.抄截獲球、投籃不進而由防守球員搶得籃板時,均須重回三分線外方可進
攻(雙腳踩線),未回三分線外而攻籃者,喪失控球權。
10.進攻方禁區三秒鐘違例。
11.比賽時間由裁判或場邊紀錄員以計時器計時,除暫停時間、最後一分鐘、
球員受傷或裁決抗議等均須停錶外,其餘比賽時間一律不得停錶。
12.比賽時間終了時,若得分相同,則兩隊各推派三名球員各罰一球,以定勝
負,若仍同分,兩隊各派不同代表一員交互罰球(三名球員輪流,不得同一
人連續罰球),以定勝負。
13.賽制:預賽採循環賽制,決賽採淘汰賽制。
14.比賽時若有隊伍棄權,該場成績以8:0計算,但棄權隊伍之其他參賽成
績一律保留。
15.所有規則及指引均由裁判執行,所有不禮貌、不君子等缺乏運動精神及行
為,均可被判取消其參賽資格。
16.換人須通知裁判,由裁判適時處置換人。
17. 比賽開始時球隊逾時三分鐘後並經廣播二次未到場或不足三人時,應判
棄權。
18.除以上所規定外,其餘均按國際籃協最新國際籃球規則執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