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湖口鄉鄉長盃桌球錦標賽
發佈日期 :
2026-09-07
資訊群組 :
體育組長
公告分類 :
活動與研習資訊
115年新竹縣湖口鄉鄉長盃桌球錦標賽競賽規程
一、主 旨:響應政府推行體育政策、發展桌球運動,讓縣民有規律正當休閒活動。
二、指導單位:新竹縣政府
三、主辦單位:湖口鄉公所、湖口鄉民代表會
四、協辦單位:臺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信勢國小、 武揚乒乓發展協會、湖口鄉桌球發展協會
五、活動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0月3日(星期六)
六、活動地點:新竹縣信勢國小體育館(303新竹縣湖口鄉成功路360號)
七、比賽組別及參賽資格: 共七組(請各單位派隨隊裁判)
(一) 國小男生甲組:就讀新竹縣內國小5-6年級男生。
(二) 國小男生乙組:就讀新竹縣內國小1-4年級男生。
(三) 國小女生甲組:就讀新竹縣內國小5-6年級女生。
(四) 國小女生乙組:就讀新竹縣內國小1-4年級女生。
(五) 公務機關男子組:新竹縣內公務機關單位。 (現職人員及原機關公職退休人員)。
(六) 公務機關女子組:新竹縣內公務機關單位。 (現職人員及原機關公職退休人員)。
(七) 社會組:凡中華民國國民,均可自由組隊報名參加。
參賽選手人數每位選手,僅能報名一組一隊(最多6人一隊)若有重覆,大會得逕行刪除。
八、比賽方式:
(一) 國小男生女生甲組、乙組、社會組: 採四人三分制(單雙單)單雙打不可重複。
(二) 公務機關男子組:採五人三分制(雙單雙)單雙打不可重複。 公務機關女子組:採四人三分制(單雙單)單雙打不可重複。
九、比賽制度:視報名隊數多寡由大會訂定之。
十、比賽用球:白色40+mm大球。
十一、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桌球協會審定之最新桌球規則。
十二、報 名: (一) 期間:自即日起至09月21日(星期一) 17:00截止,以送達為準。
(二) 地點:使用E-mail報名方式:mars280996@gmail.com
※ 經報名後請電話向承辦單位確認完成(電話:0958191996彭武洋),未完成電話確認者,若因信件漏收、資料不全或其他原因致未完成報名者,恕不負責。
十三、申訴:
(一) 規則上有明文規定者,以裁判為終決。
(二) 申訴應由領隊簽名蓋章以書面向審判委員會提出並需附繳保證金參仟元整,以審判委員會之裁判為終決,認為審判委員會申訴不成立,得沒收保證金,充作大會經費。
十四、比賽注意事項:
開幕典禮於中華民國115年10月3日(星期六)上午10時舉行,各隊請服裝整齊列隊參加。
十五、比賽注意事項:
(一) 各組報名未達四隊時,則併組或取消該組比賽。
(二) 國小組比賽女生可打男生組。男生不可打女生組。
(三) 比賽球員應穿著運動服裝出場比賽。
(四) 冒名頂替或資格不符,經查屬實者,取消該隊資格及所有成績。
(五) 主辦單位有權力邀請隊伍參賽。
十六、獎勵辦法:
(一) 各組視參加隊數多寡,擇優頒發獎盃,以資鼓勵。
(二) 參加人員、領隊、帶隊教師及工作人員,比賽當日函請縣府給予公假登記。
(三) 各單位記功嘉獎原則,以下場比賽者為優先,未下場比賽者不能夠記功嘉獎。
十七、本競賽規程奉核定後實施。
一、主 旨:響應政府推行體育政策、發展桌球運動,讓縣民有規律正當休閒活動。
二、指導單位:新竹縣政府
三、主辦單位:湖口鄉公所、湖口鄉民代表會
四、協辦單位:臺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信勢國小、 武揚乒乓發展協會、湖口鄉桌球發展協會
五、活動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0月3日(星期六)
六、活動地點:新竹縣信勢國小體育館(303新竹縣湖口鄉成功路360號)
七、比賽組別及參賽資格: 共七組(請各單位派隨隊裁判)
(一) 國小男生甲組:就讀新竹縣內國小5-6年級男生。
(二) 國小男生乙組:就讀新竹縣內國小1-4年級男生。
(三) 國小女生甲組:就讀新竹縣內國小5-6年級女生。
(四) 國小女生乙組:就讀新竹縣內國小1-4年級女生。
(五) 公務機關男子組:新竹縣內公務機關單位。 (現職人員及原機關公職退休人員)。
(六) 公務機關女子組:新竹縣內公務機關單位。 (現職人員及原機關公職退休人員)。
(七) 社會組:凡中華民國國民,均可自由組隊報名參加。
參賽選手人數每位選手,僅能報名一組一隊(最多6人一隊)若有重覆,大會得逕行刪除。
八、比賽方式:
(一) 國小男生女生甲組、乙組、社會組: 採四人三分制(單雙單)單雙打不可重複。
(二) 公務機關男子組:採五人三分制(雙單雙)單雙打不可重複。 公務機關女子組:採四人三分制(單雙單)單雙打不可重複。
九、比賽制度:視報名隊數多寡由大會訂定之。
十、比賽用球:白色40+mm大球。
十一、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桌球協會審定之最新桌球規則。
十二、報 名: (一) 期間:自即日起至09月21日(星期一) 17:00截止,以送達為準。
(二) 地點:使用E-mail報名方式:mars280996@gmail.com
※ 經報名後請電話向承辦單位確認完成(電話:0958191996彭武洋),未完成電話確認者,若因信件漏收、資料不全或其他原因致未完成報名者,恕不負責。
十三、申訴:
(一) 規則上有明文規定者,以裁判為終決。
(二) 申訴應由領隊簽名蓋章以書面向審判委員會提出並需附繳保證金參仟元整,以審判委員會之裁判為終決,認為審判委員會申訴不成立,得沒收保證金,充作大會經費。
十四、比賽注意事項:
開幕典禮於中華民國115年10月3日(星期六)上午10時舉行,各隊請服裝整齊列隊參加。
十五、比賽注意事項:
(一) 各組報名未達四隊時,則併組或取消該組比賽。
(二) 國小組比賽女生可打男生組。男生不可打女生組。
(三) 比賽球員應穿著運動服裝出場比賽。
(四) 冒名頂替或資格不符,經查屬實者,取消該隊資格及所有成績。
(五) 主辦單位有權力邀請隊伍參賽。
十六、獎勵辦法:
(一) 各組視參加隊數多寡,擇優頒發獎盃,以資鼓勵。
(二) 參加人員、領隊、帶隊教師及工作人員,比賽當日函請縣府給予公假登記。
(三) 各單位記功嘉獎原則,以下場比賽者為優先,未下場比賽者不能夠記功嘉獎。
十七、本競賽規程奉核定後實施。